1.决定发病倾向
一般来讲,体质强盛,则抗病力亦强,不易感邪发病;或虽被内外邪气所扰,病后易趋实证。体质弱,则易感邪发病,发病后易出现虚实夹杂证,或虚证。
2.决定对某种病邪的易感性
不同的体质,对某些疾病具有不同的易感性。阳虚之体,每易感受寒邪;阴虚之质,每易感受热邪。小儿易寒易热,易感外邪,易伤饮食,或感邪后易化热生风,或易患生长发育障碍之疾;年高之人,易感外邪,易患虚证、慢性病。女性易患肝郁、血虚、血瘀之证;男性易患肾精肾气亏虚之证。肥胖之人或痰湿内盛之体,易感寒湿之邪,易患眩晕、中风之疾;瘦人或阴虚之质,易感燥热之邪,易患肺痨咳嗽诸疾。
3.决定某些疾病发生的证候类型
感受相同的病邪,因个体体质不同,可表现出不同的证候类型。如同感风寒之邪,卫气盛者,易形成表实证;卫气虚者,易为表虚证或虚实夹杂证。同感湿邪,阳盛之体易化热形成湿热证;阳虚者则易化寒为寒湿证。反之,若体质相同,虽感受不同的病邪,也可表现出相同的证候类型。如阳热体质无论感受热邪或寒邪,都可表现出热性的证候。
(三)精神状态与发病
精神状态能影响内环境的协调平衡,故能影响发病。精神状态好,情志舒畅,气机通畅,气血调和,脏腑机能旺盛,则正气强盛,邪气难以入侵;若情志不舒,则致气机逆乱,气血不调,脏腑机能失常,正气减弱而发病。
三、发病类型
(一)感邪即发
感邪即发,又称卒发、顿发,指感邪后立即发病,发病迅速。多见于以下几种情况:
(1)感邪较甚:外感邪气较甚,正气抗邪,常表现为感邪即发,为外感热病中最常见的发病类型。如感受风寒、风热、温热、暑热、燥热、温毒等邪气,多感邪即发。
(2)情志剧变:突然剧烈的情绪变化,如暴怒、大悲等均可致气机逆乱,气血失调,脏腑功能障碍而即刻发病。
(3)毒物所伤:误服有毒食品、药物中毒、吸入毒气、秽浊之气,可使人中毒而迅速发病,甚至出现死亡。
(4)急性外伤:无论何种外伤,伤人后立即发病,称为急性外伤。如枪弹伤、跌打伤、烧烫伤等。
(5)感受疠气:疠气其性毒烈,致病力强,来势凶猛,感邪后多呈暴发。
(二)徐发
徐发,是指感邪后缓慢发病,又称缓发。多见于内伤邪气致病,如思虑过度、房事不节、忧愁不解、嗜酒成癖等,常引起机体渐进性病理变化,逐渐出现临床症状。年老体弱及正气不足之人,虽感外邪,由于正气抗邪无力,机体反应性较低,也可见缓慢发病。
(三)伏而后发
伏而后发,指感受邪气后,病邪在机体内潜伏一段时间,或在诱因的作用下,过时而发病。多见于外感性疾病和某些外伤。如感受温热邪气所形成的“伏气温病”等。外伤所致的肌肤破损,经过一段时间后发为破伤风、狂犬病,也属伏而后发。
(四)继发
继发,指在原发疾病未愈的基础上,继而发生新的疾病。继发病必以原发病为前提,如肝阳上亢所致的中风、小儿食积所致的疳积、肝气郁结日久继发的“癥积”等。
(五)合病与并病
合病,指两经或两个部位以上同时受邪所出现的病证。合病多见于感邪较盛,而正气相对不足,故邪气可同时侵犯两经或多个部位而发病。如太阳与少阳合病、太阳与阳明合病、表里同时受邪而为病等。
并病指感邪后某一部位的证候未了,又出现另一部位的病证。并病主要是体现病位的传变。
两者的区别在于:合病是感受一种邪气出现多部位的病证;并病指在疾病过程中病变部位已经传变,原始部位病变依然存在。
(六)复发
复发,指疾病初愈或疾病的缓解阶段,在诱因的作用下,原有疾病的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的一种发病形式。引起疾病复发的机理是余邪未尽,正气未复,同时又有诱因的作用。诱因可致余邪复盛,正气更虚,从而使疾病复发。如饮食不慎、用药不当、过度劳累、复感新邪等都可成为诱因。复发引起的疾病,称为“复病”。
第六章病机
病机,即疾病发生、发展、变化的机理。它揭示了疾病发生、发展、变化以及转归的本质特点和基本规律,是临床认识疾病、诊断辨证、预防治疗疾病的依据和理论指导。
疾病过程极其复杂,对病机的分析和研究也可以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进行,从而形成多层次的病机理论。比如基本病机、系统病机、症状病机等等。这里重点介绍基本病机。基本病机,指机体对于致病因素侵袭所产生的最基本的病理反应,是病机变化的一般规律。主要包括邪正盛衰、阴阳失调和气血津液失常的病理变化等。
第一节邪正盛衰
邪正盛衰,指在疾病过程中,机体正气的抗病能力与致病邪气之间相互斗争中所发生的盛衰变化。邪气侵犯人体后,正气和邪气即相互发生作用。一方面是邪气对机体的正气起着损害作用;另一方面是正气对邪气的抗御、祛除作用。邪正斗争的消长盛衰,不仅关系着疾病的发生,而且直接影响着疾病的发展和转归,同时也决定病证的虚实变化。从一定意义上来说,疾病过程就是邪正斗争及其盛衰变化的过程。
一、邪正盛衰与虚实变化
在疾病过程中,正气和邪气这两种力量不是固定不变的,而是在其不断斗争的过程中发生力量对比的消长盛衰变化。一般地说,正气增长而旺盛,则促使邪气消退;反之,邪气增长而亢盛,则会损耗正气。随着体内邪正的消长盛衰变化,形成了疾病的虚实病机变化。
(一)虚实病机
实,指邪气盛,是以邪气亢盛为矛盾主要方面的一种病理变化。即邪气的致病力强盛,而机体正气的抗病力未衰,能积极与邪抗争,故正邪相搏,斗争剧烈,反应明显。临床上表现为一系列病理反映比较剧烈的、有余的证候,称为实证。
实证,常见于外感病的初期和中期,或由于水湿、痰饮、食积、气滞、瘀血等滞留于体内而引起的内伤病证。实证较多见于体质比较壮实的患者。如临床上外感病实证,常见壮热、狂躁、声高气粗、腹痛拒按、二便不通、脉实有力等症;内伤病实证,则可见痰涎壅盛、食积不化、水湿泛滥、瘀血内阻等各种病变。
虚,指正气不足,是以正气虚损为矛盾主要方面的一种病理变化。即机体的正气虚弱,防御能力和调节能力低下,对于致病邪气的斗争无力,而邪气已退或不明显,正邪斗争难以出现较剧烈的病理反应。临床上表现为一系列虚弱、衰退和不足的证候,称为虚证。
虚证,多见于素体虚弱,精气不充;或外感病的后期,以及多种慢性病证日久,耗伤人体的精血津液,正气化生无源;或因大汗、吐泻、大出血等使正气随津血而脱失,以致正气虚弱,或阴阳偏衰。临床上,虚证常见神疲体倦、面色无华、气短、自汗、盗汗,或五心烦热,或畏寒肢冷、脉虚无力等正虚表现。
(二)虚实变化
邪正的消长盛衰,不仅可以产生单纯的虚或实的病理变化,而且在某些病程较长、病情复杂的疾病中,还会出现虚实之间的多种变化。主要有虚实错杂、虚实转化及虚实真假等。
1.虚实错杂
指在疾病过程中,邪盛和正虚同时存在的病理变化。
邪盛正伤,或疾病失治、误治,以致病邪久留,损伤人体正气;或因体虚受邪,正气无力驱邪外出;或本已正虚,又兼内生水湿、痰饮、瘀血等病理产物凝结阻滞,都可形成正虚邪实的虚实错杂的病理变化。虚实错杂又有虚中夹实和实中夹虚两种情况。
(1)虚中夹实:指以正虚为主,又兼有实邪为患的病理变化。如脾虚湿滞证,由于脾气不足,运化无权,而致湿邪内生,阻滞中焦。临床上既有属脾气虚弱的神疲肢倦、不思饮食、食后腹胀、大便溏泄等症状,又兼见属湿滞病变的口黏、脘痞、舌苔厚腻等表现。
(2)实中夹虚:指以邪实为主,又兼有正气虚损的病理变化。如在外感热病发展过程中,由于热邪伤津耗气,可形成邪热炽盛、气津两伤的病证。临床表现既有高热气粗、心烦不安、面红目赤、尿赤便秘、苔黄脉数等实热症状,又兼见口渴引饮、气短心悸、舌燥少津等津亏气虚表现。
如果从病位来分析虚实错杂的病机,尚有表里、上下等虚实错杂证候,如表实里虚、里实表虚、上实下虚、下实上虚等。
2.虚实转化
指在疾病过程中,邪正斗争在一定条件下所发生的由实致虚或因虚致实的病理变化。
(1)由实转虚:是指在疾病发展过程中,邪气盛,正气不衰,由于失治、误治,病程迁延;或因年老体衰,不耐病邪之侵袭;或因大汗、大吐、大泻、大出血等耗损了机体的气、血、津液,而致“精气夺则虚”的病理变化。例如:外感热邪所致的实热证,是“邪气盛则实”,而见壮热、口渴、汗出、脉洪大等临床表现。但可因治疗不当,日久不愈,而导致津气耗伤,引起正不敌邪、正气虚弱的“精气夺则虚”,而见肌肉消痩、面色枯白、不欲饮食、少气无力、脉细无力等症。此时的病机,即是发生了因实致虚的变化。
(2)因虚致实:指由于正气虚,脏腑功能低下,无力抗邪外出,或导致气血津液等不能正常运行,从而产生气滞、血瘀、痰饮、食积等实邪停留于体内的病理变化。例如:脾气虚所致的脾失健运,本为“精气夺则虚”,但因脾的运化功能减退,不能将水谷化为精微,而致痰湿内生,日久则成痰饮,成为水湿中阻,以致“邪气盛则实”,其病机即发生因虚致实的变化。
3.虚实真假
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疾病的临床表现可见与其病机的虚实本质不符的假象,主要有真实假虚和真虚假实两种情况。
(1)真实假虚:指病机的本质为“实”,但表现出“虚”的临床假象。一般是由于邪气亢盛,结聚体内,阻滞经络,气血不能外达所致,故真实假虚又称为“大实有羸状”。如热结胃肠的里热炽盛证,一方面有大便秘结、腹痛硬满、谵语等实热症状,同时因阳气被郁,不能四布,而见面色苍白、四肢逆冷、精神委顿等状似虚寒的假象。再如小儿食积而出现的腹泻,妇科瘀血内阻而出现的崩漏下血等,也属此类。
(2)真虚假实:指病机的本质为“虚”,但表现出“实”的临床假象。一般是由于正气虚弱,脏腑经络之气不足,推动、激发功能减退所致,故真虚假实证又称为“至虚有盛候”。如脾气虚弱,运化无力,可见脘腹胀满、疼痛(但时作时减)等假实征象。再如老年人或大病久病之人,因气虚推动无力而出现的便秘(大便不干不硬,但排泄无力),也属此类。
二、邪正盛衰与疾病转归
在疾病的发生、发展过程中,由于邪正双方的斗争,其力量对比在不断发生消长盛衰的变化,这种变化对疾病转归起着决定性的作用。一般而论,正胜邪退,疾病趋向于好转和痊愈,邪胜正衰,则疾病趋向于恶化,甚则导致死亡;若邪正力量相持不下,则疾病趋向迁延或慢性化。
(一)正胜邪退——好转或痊愈
正胜邪退,指在疾病过程中,正气奋起抗邪,正气渐趋强盛,或战胜邪气,邪气渐趋衰减或被祛除,疾病向好转和痊愈方向发展的一种病理变化,也是许多疾病最常见的一种转归。这是由于患者的正气比较旺盛,抗御病邪的能力较强,或因邪气较弱,或因及时正确的治疗,邪气难以进一步发展,使病邪对机体的侵害作用消失,精气血津液等的耗伤和机体的脏腑、经络等组织的病理性损害逐渐得到康复,机体阴阳两个方面在新的基础上又获得了相对平衡,疾病即告痊愈。痊愈是疾病转归中的最佳结局。疾病能否痊愈与痊愈的快慢除与机体正气强弱密切相关外,及时、正确、积极的治疗十分重要。
(二)邪胜正衰——病甚或死亡
邪胜正衰,指在疾病过程中,邪气亢盛,正气虚弱,机体抗邪无力,疾病向恶化、危重,甚至死亡方面转归的一种病理变化。这是由于机体的正气虚弱,或邪气炽盛,或失治误治,机体抗御病邪的能力日趋低下,不能制止邪气的侵害作用,邪气进一步发展,机体受到的病理性损害日趋严重,病情因而趋向恶化和加剧。若正气衰竭,邪气独盛,脏腑经络及精血津液的生理机能衰惫,阴阳离决,则机体的生命活动亦告终止。
(三)邪正相持——病势迁延
邪正相持,指在疾病过程中,机体正气不甚虚弱,邪气亦不太强盛,邪正双方势均力敌,相持不下,病势处于迁延状态的一种病理变化。此时,由于正气不能完全祛邪,邪气稽留于机体一定部位,病邪既不能消散,也不能深入。邪气留结之处,即是邪正相搏病理表现明显之所。因邪留部位不同而有不同的临床表现。
(四)邪去正虚——恢复期
邪去正虚,指邪气被祛除,病邪对机体的作用已经消失,但疾病过程中正气被耗伤而虚弱,有待恢复的病理过程。多由于邪气亢盛,病势较剧,正气耗伤较重,或治疗祛邪较猛烈,如大汗、大吐、大下之类,病邪虽在强烈的攻势下被祛除,但正气也大伤。
(五)正虚邪恋——缠绵
正虚邪恋,指正气大虚,余邪未尽,正气难复,无力祛邪,致使疾病处于缠绵难愈的病理过程。一般多见于疾病后期,且是多种疾病由急性转为慢性,或慢性病久治不愈,或遗留后遗症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第二节阴阳失调
阴阳失调,指机体阴阳的平衡协调状态,由于致病因素的作用而遭到破坏,导致阴阳之间出现偏胜、偏衰、互损、格拒、亡失等一系列病理变化。
一、阴阳偏盛
阴阳偏盛,指人体阴阳双方中的某一方过于亢盛的病理变化。属“邪气盛则实”的实性病机。
(一)阳偏盛
阳偏盛,指机体在疾病过程中所出现的阳邪偏盛、机能亢奋、机体反应性增强、热量过剩的病理变化。其病机特点是阳盛而阴未虚,多表现为实热证。
形成阳偏盛的主要原因,多由于感受温热阳邪,或虽感受阴邪,但从阳化热;或七情内伤,五志过极而化火;或因气滞、血瘀、痰浊、食积等郁而化热、化火所致。总之,邪从外来则多因感受阳邪;邪自内生,则多与气机郁结化火有关。
阳偏盛临床表现以热、动、燥为特点。可见壮热、烦渴、面红、目赤、尿黄、便干、苔黄、脉数等症,是阳偏盛的具体表现,即所谓“阳盛则热”。阳盛则对阴的制约太过,所以说“阳胜则阴病”。阳盛之初,对阴的损伤不明显,从而出现实热证。如果病情发展,阳热亢盛且明显耗伤机体阴气和津液,病则从实热证转化为实热兼阴虚津亏证。若阴气大伤,病可由实转虚而发展为虚热证。
(二)阴偏盛
阴偏盛,指机体在疾病过程中所出现的阴邪偏盛,机能障碍或减退,阴寒过盛以及病理性代谢产物积聚的病理变化。其病机特点是阴盛而阳未虚,多表现为实寒证。
形成阴偏盛的主要原因,多由于感受寒湿阴邪,或过食生冷、寒邪中阻等,导致机体阳气难以与之抗争而致阴气的病理性亢盛。
阴偏盛临床表现以寒、静、湿为特点。可见形寒肢冷、蜷卧喜暖、口不渴、小便清、便溏、舌淡苔白、脉迟等症,是阴偏盛的具体表现,即所谓“阴盛则寒”。阴盛则过度制约阳气,所以说“阴胜则阳病”。由于阴寒内盛多伤阳气,故在阴偏盛时,常伴有程度不同的阳气不足,形成实寒兼阳虚证。若阳气伤甚,病可由实转虚,发展为虚寒证。
二、阴阳偏衰
阴阳偏衰,指人体阴阳双方中的某一方虚衰不足的病理变化。属于“精气夺则虚”的虚性病机。
(一)阳偏衰
阳偏衰,即阳虚,指机体阳气虚损,温煦、推动、兴奋等作用减退,出现机能减退或衰弱,温煦功能减退的病理变化。其病机特点是阳气不足,阳不制阴,阴气相对偏亢,多表现为虚寒证。
形成阳偏衰的主要原因,多由于先天禀赋不足,或后天失养,或劳倦内伤,或久病损伤阳气所致。
阳偏衰时,以温煦、推动、兴奋功能衰退为特点。由于阳气的温煦作用减弱,人体热量不足而出现寒象,即所谓“阳虚则寒”。可见畏寒喜暖、身冷蜷卧、面色㿠(滉)白等;阳虚兴奋功能减退,可见精神萎靡不振、喜静少动等;由于阳气的推动作用不足,经络、脏腑等组织器官的功能活动也因之而减退,血和津液运行迟缓,以致水谷不化,水湿停滞,而见溲清便溏、水肿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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